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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更新时间:2019-04-30

答: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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