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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公司的三大常见误区分享
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7-03

 

 

如何注册、设立公司,不少创业者、均存在不少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是什么误区呢?今天西安德永财务给大家分享下!
 
一、经营场所并非都要求是实际、唯一的商业权证地址
       设立公司需要有住所,一般要求一址一照。但为了鼓励投资,不少地区对电子商务类企业住所要求等适当放开、降低创业门槛。东莞市已经实行了集群注册制度了,现在设立公司将更加方便。
二、新设公司没有经营并非不需要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董事、经理并非不能由同一个自然人兼任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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